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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警方移送販賣第二級毒品,經本所律師辯護,獲不起訴處分。
遭警方釣魚辦案,檢方起訴販賣二級毒品10年以上重罪,經協助辯護,獲判轉讓禁藥,有期徒刑8月。
遭警方移送最輕本刑無期徒刑之運輸第一、二、三級混合毒品,經本瑳協助辯護,獲不起訴處分
最輕本刑10年以上徒刑之運輸二級毒品LSD,經本所協助辯護獲得緩刑之判決。
一審認定販賣二級毒品重判7年10個月,經本所辯護二審改判幫助施用,量處有期徒刑9個月,並得易科罰金。
本所當事人林先生遭起訴死刑、無期徒刑之販賣一級毒品罪,經本所辯護釐清警方刻意遺漏重要監聽內容,將購買毒品之被告曲解成販毒者,嗣被告除獲得交保外,並改判無罪確定。
販賣含有第三級毒品之菸油,經本所協助辯護,獲得緩刑。
【毒品案】起訴死刑無期徒刑之販賣海洛因第一級毒品罪,經本所辯護一審改判幫助施用毒品罪,量處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5月
【販毒案】遭起訴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,經本所辯護後一審獲無罪判決
【毒品案】當事人蔡先生二審獲改判«鷹騰聯合法律事務所-桃園專業律師事務所»
【轉讓毒品案】本所當事人郭先生獲判無罪 «鷹騰聯合法律事務所-桃園專業律師事務所»
【毒品案】二審認定販賣毒品罪成立判刑17年,經本所協助說服最高法院撤銷販毒判決,發回更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