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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4-27

| 【最新消息】本所將於106年11月1日晚間陪同王薇君女士,就王昊遭虐殺一案提出再審聲請

日期:2017-10-24

溫和,不代表妥協、軟弱

安靜,不代表沒有聲音

 

民國100年11月1日是王昊被棄屍在新店慈濟醫院急診室的日子,六年過去了,最高法院當初確定判決認定傷害致死罪,這個判斷是錯誤的。正確的判斷,應構成殺人罪,我們事務所與家屬王薇君,從未放棄過。

我們要呼籲所有關心台灣受虐兒童的民眾,帶上手機、戴上口罩,一起用手機燈光照亮我們的「最高法院」。

 

請願意到場的人,身著白色上衣、戴口罩及黑絲帶、手拿手機一起在2017/11/01晚上齊聚最高法院,請求將本案再審,一起 點亮「台灣受虐兒童最後的陰暗角落」。

 

活動時間:民國106年11月1日晚間10點至11點

活動地點:最高法院(台北市長沙街一段6號)

參 加 者:請身著白色上衣、戴口罩及黑絲帶、攜帶手機(具手電筒功能)

 

請11/1晚上參加聲援的朋友們,都開口來唱這首歌曲< 2017王昊天使MV>

 

 

王昊聲請再審事件說明 影片版 https://quik.gopro.com/v/VRln4InYnN/

 

到粉絲團看完整敘述版 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g/%E9%B7%B9%E9%A8%B0%E8%81%AF%E5%90%88%E6%B3%95%E5%BE%8B%E4%BA%8B%E5%8B%99%E6%89%80%E5%8E%9F%E6%9E%97%E9%88%BA%E9%9B%84%E5%BE%8B%E5%B8%AB%E4%BA%8B%E5%8B%99%E6%89%80-153540654791155/photos/?tab=album&album_id=12457463622372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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