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文章管理
因被騙走帳戶成為詐騙集團工具使用,而遭警方移送幫助詐欺罪,經本所律師辯護,獲不起訴處分
【毒品案】一審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重判7年6月,經本所協助上訴二審改判3年有期徒刑
當事人楊先生獲無罪判決定讞
販賣含有第三級毒品之菸油,經本所協助辯護,獲得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