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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起訴持槍械鬥開槍,經本所律師辯護,釐清真相獲無罪判決。
涉嫌詐欺案件遭一審判決,經本所律師協助上訴,撤銷改判取得緩刑判決。
遭警方移送經營地下期貨,經本所律師辯護,獲緩起訴處分。
遭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加重強盜判處重刑,經委由本所律師辯護,成功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。
遭警方移送販賣第二級毒品,經本所律師辯護,獲不起訴處分。
受委託拍攝戒菸影片遭原告求償,經委任本所律師代理訴訟,一審獲得勝訴判決
遭詐騙集團騙取帳戶密碼,檢方起訴幫助詐欺、洗錢,經本所律師協助辯護,獲無罪判決。
遭指控性侵,經本所律師協助辯護,獲不起訴處分。
遭保二總隊移送販賣仿冒商品,經本所律師協助辯護,獲不起訴處分。
遭警方釣魚辦案,檢方起訴販賣二級毒品10年以上重罪,經協助辯護,獲判轉讓禁藥,有期徒刑8月。
桃園市政府經發局長朱松偉貪污案,本所協助遭多次索賄之廠商辯護,獲從輕量刑6月,得易科罰金之刑度。
當事人黃先生因遭起訴遺棄致死重罪(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),經委由本所辯護,獲無罪判決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