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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貪污案】遭起訴利用職務之機會詐取財物等貪污重罪,經本所辯護後獲無罪判決
【轉讓毒品案】本所協助當事人詹先生爭取緩刑判決
【詐欺案】本所協助當事人郭小姐提出告訴,經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
【貪污案】遭警方移送最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污重罪,經本所協助辯護後獲不起訴處分
當事人黃先生因遭起訴遺棄致死重罪(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),經委由本所辯護,獲無罪判決確定。
當事人黃先生經警方移送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,經本所協助辯護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受知名藥廠委任,協助偵破JOJO老師李佳如等人涉嫌瘦身藥「草本小纖女」摻毒案,經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。
【期貨交易法】遭檢方起訴違反期貨交易法,經本所協助辯護,一二審均獲無罪判決確定。
檢方起訴桃園縣議員地方建設部助款一案,邱○順議員委任本所辯護,經一審獲判無罪,檢方不服上訴後,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。
遭警方移送最輕本刑無期徒刑之運輸第一、二、三級混合毒品,經本瑳協助辯護,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