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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黃先生遭訴運輸毒品,經本所協助辯護,一審獲判無罪,二審檢察官上訴駁回,維持無罪判決。
當事人陳先生與尤先生因收受社區維修廠商回扣而被訴詐欺,經本所協助辯護,均獲得緩刑。
遭指控擔任月嫂期間,以非法方法致嬰兒吸入毒品,一審由法扶律師辯護,判刑8年,二審改向本事務所求助,經辯護改判無罪
當事人徐小姐遭一審該判1年8月,經本所律師協助上訴,獲二審改判無罪
當事人吳先生與鄰居因糾紛而有拉扯,後互相提告傷害,該案經不起訴後竟遭檢察官以誣告起訴,經本所協助辯護,一審無罪,檢察官上訴二審,最終仍無罪確定。
遭證人胡亂指證而被起訴販賣二級毒品,經本所律師協助辯護,獲無罪判決
【毒品案】遭起訴販賣第三級毒品重罪,經本所協助辯護一審獲緩刑判決
【貪污案】遭起訴利用職務之機會詐取財物等貪污重罪,經本所辯護後獲無罪判決
【轉讓毒品案】本所協助當事人詹先生爭取緩刑判決
【詐欺案】本所協助當事人郭小姐提出告訴,經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
【貪污案】遭警方移送最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污重罪,經本所協助辯護後獲不起訴處分
當事人黃先生因遭起訴遺棄致死重罪(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),經委由本所辯護,獲無罪判決確定。